为深入推选行政审批制度刷新,贯彻实验国务院深化“放管服”刷新要求,提高审评审批效率,我局进一步优化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治理系统核查事情程序,压缩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延续和允许事项变换审批时限,现通告如下:
一、年度质量信用A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交注册申请时,可免于现场注册质量治理系统核查。
二、对已通过注册质量治理系统核查并取得注册证的企业,在原地点申请相同生产质量治理规范附录的注册质量治理系统核查时,不再重复检查,仅举行真实性核查。
三、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延续和允许事项变换审批时限调解为1个事情日。
专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视治理局
2021年2月24日
广东省药品监视治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有关事项的通 告 http://mpa.gd.gov.cn/xwdt/tzgg/content/post_3232568.html